Saturday, October 01, 2005

忠於自己背棄品味

早年在廣告代理商打工時,筆者在發想個性化商品時,常常會忘記一件事,雖說訴求是個性化,我賣的可是最普羅的商品了,不管產品是罐裝咖啡或是魔術胸罩(製造乳溝的胸罩,男性讀者應該不陌生),都是要放在市場上被人挑選的。

然而有時消費者是被動的,不願意自己來選擇,也因此,商人才有提意見的空間,一般的說法是,特別的商品給特別的你。不知道那些不特別的商品,跑到哪裡去了?而那些不特別的人,又買怎樣的商品?既然是特別的,包裝也特別,不符合標準的包裝規格,價格也特別,特別貴,甚至賣到後來,這種特別的商品包裝還變成同類型商品的標準包裝,例如:養樂多的腰型瓶。

另一個訴求就比較簡單,以品味來取捨,當然廠商指的是高品味,例如:車商標榜某款汽車常被選為主管座駕來吸引買家,反之,常被選為計程車的款式,就很少有廠商在提示。其實,主管是職務,品味是個人修養,兩者是否有等號,還得再商量。不過既然廠商已經假定主管品味高人一等,下屬大概也只能逢迎拍馬吧!

最後我來說一個終極招術,叫做 “金平沒”,你沒看錯,不是 “金蓮、瓶兒、香梅”, 是‘多金、高水平,大家都沒’ ,廠商告訴消費者,除了多金、高水平的人之外,其他人都沒有這玩意兒。這樣的角色又是綜合矛盾的複合體,多金的人文化水平不一定高,文化水平高的人也不見得每樣東西都想要,什麼都有的人更不見得是因為錢太多,背包旅者正因為錢不多,上路旅行什麼都得自己帶。總之,買了這樣的不急之 ‘物’,你的文化水平馬上提高,你的財富也會增加。

綜合各種行銷花招,廣告代理商已經不只是賣花讚花香,愚蠢如筆者,還是背棄這些品味與個性,當個沒有個性、品味平淡的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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